人权与狗权
Sunday, November 5th, 2006
最近,城市狗患成了大小媒体关注的焦点。刚才看凤凰卫视,说云南省牟定县为了防止狂犬病,甚至把几万条狗给集体屠宰了。外国媒体在报道这条新闻时,甚至用上了大屠杀(massacre)这个字眼。狗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动物之一,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人类忠实的朋友。不过,东西方对狗的看法还是有所不同的。譬如外国人就很难理解中国韩国吃狗肉的行为,而国人对外国把狗权与人权联系在一起大概也会觉得小题大做。
我不喜欢狗,因为我有恐狗症,无论大狗小狗我见了必是心惊胆战。放大点说,我不喜欢任何宠物。而在路上处处可见的狗屎也让我非常烦恼。不过,很明显,我不能把自己看法强加于人,甚至出台措施来杀狗。
中国人在搞政治阴谋或整人时,往往玩的非常复杂,让西方人望尘莫及。但在管理社会时,往往又走上另外一个极端。网吧让一些不懂事的孩子误入歧途,于是集体关闭网吧;城市要干净、要创先,于是禁止农民进城卖东西。大概也就中国才能出现集体屠狗这种事情吧。
其实类似云南省牟定县集体杀狗这种事情对我来说并不新鲜。小的时候,村子里几乎每家都要养一两条狗看家护院,虽然那个时候家家都穷的丁当响,没什么好偷的。和今天的所谓狗患一样,那时也有人被狗咬,但没有狗屎影响卫生这一说。狗屎在农村可是宝贝,每天清早都有人背粪筐捡的。
大概也是为了防止狂犬病,乡里或是县里也会不定期派打狗队下村打狗,我们家那条可爱的白狗就是在我小学时候被打死了。当时我上学,知道消息后还难过伤心了一阵呢。当时打狗可不会给农民补偿,不问你要钱就不错了。印象中最深刻的是,打狗队进村时,所有狗都躲了起来;走的时候,所有狗都跟在后面不远处狂吠不已。狗是有灵性的,也知道下一个被杀的可能就是他们自己。
现在要打狗的理由似乎很充分:恶狗伤人、狗屎有碍观瞻、狂犬病影响城市居民的健康等等。据说一些地方,例如北京和安徽,狂犬病死亡人数都居传染病之首,而且北京今年已有10人死于狂犬病了!依我说,北京每周死于车祸的人恐怕都不止此数,而且汽车还严重污染环境,怎们不禁止汽车上路?因做爱而感染性病或艾滋病的人数也是与日俱增,怎们不下禁令不许人们做爱?说实话,我真不知道部分决策者的脑子是怎么长的,歪了还是进水了?政府自己不作为,出了问题就一刀切,倒老百姓自己买单。在养狗问题上都采取如此粗暴态度的地方政府,它的其他决策也可想而知。
的确,在人的生存权受到其他其他动物影响乃至威胁时,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人的权利,老夫子不都“问人不问马”嘛。不过,据说几千年前的大禹都知道堵不如疏,怎们今天的官僚们反而故意装作不知道呢。这批官僚们,不仅不尊重狗权,他们更不会去尊重人权。
同时我也对反对吃狗肉的人表示鄙视,有本事你就别吃肉。我看不出吃鸡肉、猪肉和吃狗肉有什么区别。
本作品采用